各有關
農機生產企業:
為做好
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工作,我省前期發布了2021年《無需重新投檔產品明細表》(詳見《河南省
農業機械技術中心關于開展2021年
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》(豫
農機文〔2021〕24號)),并已將相關產品導入至“河南省
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”。
近日,收到部分企業反映,因其產品于2020年進行了續證工作,導入至“河南省
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”時未進行銜接,造成產品因老證書過期而被封閉。
針對此類問題,現通知如下:
1.因老證書過期,在“河南省
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”中被封閉的產品,請重新進行投檔。
2.按照我省工作安排,重新投檔的產品,在下一批次進行審核。
2021年9月2日